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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加入时间:[2019-05-23]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湘科计〔2019〕23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变化

2020年度省自科基金申报新变化,具体见附件1。

二、省自科基金资助类别、资助金额及研究时间

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资助金额10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2.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4.面上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6.联合基金项目(包含省市、科教、科卫、药科),资助金额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金额填报,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0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XX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我校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后的科研人员,均可按《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及联合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申请省自科基金。

2.各项目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第五部分。

3.申请者曾主持的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杰青、优青项目负责人不受在研省自科其他类型项目结题后再新申报的限制。

4.科研诚信要求、预算编报须知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第六和第七部分。

5.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附件3),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附件4)。

6.限项规定:

(1)申请者(含参与者)本年度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2)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3)获得过省杰青项目、国家杰青项目、国家优青项目资助人员,或者在站博士后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人员不得申报省杰青项目、省优青项目。

(4)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资助2次以上(含2次)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

(5)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6)有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自科管理学科的项目。

四、申报要求

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二部分和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1.5月29日:注册系统。

没有账号的申报人http://61.187.87.55/egrantweb/系统在线注册,由学院统一将注册名单电子稿发送到科技处,qq即可,科技处统一审核、确认。

2.5月31日—7月5日:网络申报。

项目申报人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3.6月10日:学院初查、报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请项目申报人先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学院统一汇总、初步查重,然后将汇总表签字盖章报科技处。

项目申请人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6)逐条检查,并签署意见后,打印该表交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存档。

4.6月11日—6月15日:科技处查重。

科技处查重后,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能再添加或更换,以免因超项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

5.6月16日:科技处反馈查重结果。

6.7月5日:网络申报截止。

7.7月6日:由学院统一报送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一份(无需胶装)、项目申报汇总表最终版一式一份(学院签字盖章),科技处最终形审。

8.7月8日16:00:网络推荐截止。

五、咨询电话:8484913



附件:

1.新变化

2.项目申报指南

3.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合作协议

4.配套资金证明(省市联合基金用)

5.项目汇总表

6.形式审查明细

7.专家推荐函模板

8.申请书模板

9.相关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9年5月23日